理想道德人格是道德修养与人格模式的理想化设计。王船山作为中国思想史上不可缺少的思想家之一,其一生虽历经坎坷,却从未放弃其笃信与追求的理想与信念。他的道德修养与人格是其博大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启了近代理想道德人格的先河,对于现代道德人格的培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有着启示作用。
一、王船山理想道德人格形成的前提
王船山身处明末清初新旧政权更替的风云动荡时期,国家兴亡、民族孱弱的现实诉求,是其理想道德人格形成的时代背景。作为明代遗民,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使王船山将个体生命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系在一起。他匡时救国,进行不屈的抗清运动,捍卫民族尊严;他于明亡后终生不剃发、不易服、不出仕表达坚定的立身、刚烈的气节;他于颠沛流离的避难生活中潜心学术研修,著书立说,反思总结民族兴亡的历史教训以期光复华夏文明。
严密成熟的气本论和精微独到的心性之学为王船山理想道德人格的形成提供了哲学基础。王船山在秉承张载“太虚即气”的基础上,提出“凡虚空皆气也”,“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的观点,认为宇宙的本源就是气,天地万物都是太虚絪缊的二气的产物。船山先生强调了气的唯一性和终极性,展示了世界实有的真实图景。在此基础上,他继承发展前人心性论的理论成果,引申出独具特色的人性论思想———理欲合性、互为体用。他从生活实际和实践出发,考察人性的生成与发展,提出继善成性的人性发展理论。 二、王船山理想道德人格的基本内涵及现代价值千百年来中国的士大夫们孜孜以求的人生理想就是传统儒家思想“内圣外王”的核心价值观念。王船山在批判继承这一传统理想人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造与创新,赋予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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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义轻利”是儒家人生价值义利取向的核心。王船山对传统义利思想进行了总结、分析与继承,提出“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认为道义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为人处世的道德原则和价值目标; 利益则是生存的基础。王船山清楚地看到义利存在矛盾冲突的一面,并从多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义利的区别是君子小人之分、公私之辨、善恶之别,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舍生取义。他认为道义比生命更宝贵,人只有为义而生,才能生得有价值有意义; 为义而死的话,虽死犹生。他还对义的内涵作了深刻的剖析,指出一人之正义、一时之大义、古今之通义的层次区别,并将“夷夏之辨”视为古今之通义,明确以国家民族之大义为重的价值取向。
同时,王船山又阐述了义利息息相关的观点,认为义利是相互贯通而不是相互排斥,义中有利,利中有义,否定离开功利空谈道义。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没有“生人之用”,也就谈不上“立人之道”; 而离开道义只谈利益的话,人就会丧失道德理性无异于禽兽。王船山力求在实践中将义利得以统一,他认为道德行为实践对于道德情感、意识的萌发、道德原则的确立以及道德品质的养成至关重要,真正的道德离不开人们的身体力行、躬身践履。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并遵循自然规律,改造客观世界、掌握自己命运、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
王船山对义利的辩证认识形成了贵义重利、以义制利,义利和合的观点,最终确立了“生可载义,义以立生”的人生价值取向,对于现代社会正确义利观的确立及健康人格观的完善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既肯定利益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又明确利益追求过程中应遵循社会准则与规范; 既肯定义利存在冲突,又明确义利统一于实践之中。这就要求我们重视人作为肉体生命存在的需求,加强经济建设,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同时重视人作为理性社会存在的意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要求我们树立“行义”的人生价值观,培养坚定高尚的道德人格,在义利冲突时,坚持以义为上,自觉以义遏利、为义舍利,以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为道德的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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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王船山以朴素唯物辩证法的思维将理欲有机结合,较为全面地阐述了理与欲的关系。他认为人的道德属性即天理,自然属性即人欲,理与欲的有机结合便是健康完整的人性。“盖性者,生之理也。均是人也,则此与生俱有此理,未尝或异; 故仁义礼智之礼,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性。”不仅肯定传统的仁义礼智之礼是性,而且认为声色臭味之欲亦是性。在他看来,道德准则与物质欲望也即理与欲皆是人所固有的属性,二者相互为体。
(作者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2020年衡阳市社科基金项目“王船山道德人格有效融入衡阳文化软实力的路径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0C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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