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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学会和先进学会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访问量:2612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字体:

衡社科联发[2012]1

 

关于开展先进学会和先进学会工作者评选

活动的通知

 

市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衡阳市社科类学会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将在全市社科类团体中开展先进学会和先进学会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

拟评比选出先进学会12个左右,每个学会评选先进学会工作者1人。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会

1、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学会日常工作。

2、学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按时年检、缴纳团体会费,重大活动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3、近两年来学会活动正常开展,社科研究、社科普及成效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二)  先进学会工作者

1、热爱学会工作,关心学会发展。

2、积极为学会和会员服务。

3、工作业绩突出。

三、   申报材料

12012年度《衡阳市社科学术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先进学会申报表》、《先进学会工作者推荐表》请从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hyskl.cn)下载,并用电脑填写打印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12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抓紧时间,按要求认真搞好评优工作,填好申报推荐表,学会负责人要签署意见,盖好学会公章,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市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尹毅,联系电话:8866761

 

衡阳市社科联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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