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塑
——以湖南省衡南县“屋场恳谈会”为例
阳剑兰,施秦行
摘 要: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效能的高低与乡村内部的聚合程度和功能运行有着密切的关系,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优化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当前我国乡村共同体面临不断式微的现状,乡村治理陷入破碎、低效的困境。文章以湖南省衡南县的“屋场恳谈会”为分析样本,提出从坚持党建引领、激活治理力量、再造公共空间、培育公共精神、加强科技赋能等维度重塑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
关键词: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共同体; 屋场恳谈会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基层的治理水平是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广大的乡村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的行政末梢和最基本的治理单位,它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尤其是基层治理的能力,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立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短板在基层、基层治理的短板在乡村、乡村治理是基层治理的微观缩影,如何聚合乡村资源,发挥好各个主体的功能是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关键。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创新了各种形式的乡村治理实践,积累了各具特色的地方经验,如“三治融合”治理模式[1]、“新乡贤参与”治理模式[2]等但同时,国家大规模的“资源下乡”行动,使得一些。地方政府过于注重工具理性,而忽视农民本身的需求,致使内部的协调机制崩溃,传统的乡村利益共同体被打破,乡村治理走向了碎片化、内卷化的困境[3]。一些地方政府在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实现治理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制度嵌套过于密集,经验难以内化,模式浮于表面的现象。这就存在一个悖论:一些乡村致力于建构高效的乡村治理模式,但效果往往背道而驰,即精细化的治理模式与治理有效之间的张力越发突出[4]。
当前,乡村治理困境的主要症结就在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衰败带来的村民公共精神式微、乡村内部聚合力差、村治主体功能弱化等问题。重塑乡村共同体并不是在过去的模式上简单改进,而是要建立一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乡村治理共同体,在重新强调村民参与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现实层面利益的实现,也要注重精神层面公共价值的实现如何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整合乡村治理资源,释放。乡村治理活力,已经成为现阶段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文献回顾:基础理论与切入视角
(一)基础理论: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以治理理论为基础。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有着相同或者相似利益诉求的多个主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参与其中的持续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高效治理的关键在于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而合法、有序、公开、责任、回应是构成有效治理的基本要素[5]。乡村治理是治理理论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用来解决中国广大乡村地区发展问题的一种新模式。俞国平将乡村治理定义为,来自政府或者民间的公共权威进入乡村实施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增加的过程[6]。当前学界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归纳为以下三种分析视角:一是宏观分析视角,即制度变迁视角下的乡村治理。这个视角下,多数学者将乡村治理制度的变迁放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进行分析,基于纵向的梳理对乡村治理制度变迁进行研究,总结出影响乡村治理制度变革的三大变量:土地制度、税费制度和城市化进程[7]。二是中观分析视角,即主体互动视角下的乡村治理,主要是关于自主式治理、政党嵌入式治理整合式治理的研究[8]。三是微观分析视角,即技术、视角下的乡村治理,这一视角下的研究主要是对乡村基层治理中的相关技术工具的运用进行批判式讨论[9]。
以上三种分析视角虽然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都是在国家—社会的二维视野下进行分析。乡村作为连接国家和社会的“最后一公里”,乡村的治理也就有了双重的意义,如果只是将重心放在国家和社会的宏观关系上进行研究,那么始终无法解决乡村治理如何走向精细化这一问题。虽然有研究讨论文化价值、社会关系等内生因素对乡村治理的影响,但依然对这个基础性的角色强调不足。本文以共同体为切入视角,认为有效的乡村治理将通过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来实现,并探究共同体作用于乡村治理中的内生机制。
(二)切入视角:共同体的视角
“共同体”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思想中,真正关于共同体学术化的解释是滕尼斯提出的,是指那些基于相似的血缘、共生的情感、共同的价值追求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关系结构,这种共同体关系不是社会分工、法理契约作用的结果,而是建立在自然意志之上的[10]。中国对于乡村共同体的研究比较晚,费孝通早期将中国乡村社会的属性界定为一个依赖地缘和血缘而自然联结在一起的社区,虽然未明确提及共同体的概念,但是和共同体的基本定义有着重合之处,此后国内众多学者都是基于费孝通的研究路线把传统乡村看成是紧密结合的“村落共同体”。面对当前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市场化要素进入乡村的情况,传统的乡村共同体面临着解体的危机,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解体也意味着新共同体重塑契机的到来。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重塑不是对过去共同体的简单回归,而是要构建一种满足时代需要的新型乡村治理共同体
从以上分析可知,乡村治理和乡村共同体的研究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关系,两者反而互为镶嵌,呈现出乡村共同体是乡村治理的前提条件的逻辑关系。乡村共同体的重塑能够消减国家政策和乡村内生秩序之间的张力,实现政策“软着陆”,降低政策落地的成本,是国家政策落地的社会基础。一旦出现式微,再完美的制度设计都无法真正下沉到乡村社区更无法带领乡村治理走向善治。如,湖南省衡南县,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了“屋场恳谈会”的治理新实践,本文以此为研究范本,探究如何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面临的挑战
(一)乡村的开放解构了乡村共同体的关系网络
乡村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地域之上的相对稳定的网络系统,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乡村独特的内生资源,是提升乡村集体行动的关键。如今,乡村出现社会关系陌生化的现象,主要有两点原因。
一是乡村边界的开放陌生化了人际关系。传统的乡村社区是一个熟人社会,城乡二元体制让城市和乡村泾渭分明,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从封闭走向开放,一方面,村民不断向城市流动,社会关系向外扩展;另一方面,乡村的现代化发展也带来外来人口的进入。乡村由于内外人口的流动,内部代际关系日渐疏离,原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居住相对隔离由此造成了乡村关系网络的陌生化。
二是村民个体化发展弱化了与集体的联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层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弱化了村民和集体的关联,强化了个体和国家的直接联系[11]。具体表现为,首先是村民对价值的个性化追求。村民向现代公民转变,不断注重对民主公平等基本公民权的维护,对乡村集体的依附性逐、渐降低。其次是风险的个体化承担。传统由宗族或者村落承担的教育、就业等问题,如今更多地靠个体承担,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强化了这种个体承担风险。总之,乡村的开放,让村民个体的流动性、独立性增强,使得原本维系乡村共同体的关系网络不断瓦解,村民对于共同体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也不断下降。
(二)公共精神的式微消解了乡村共同体的价值支撑
公共精神是乡村共同体建设的内在价值支撑,公共精神的式微会带来共同体内部主体对乡村事务漠视的态度,降低对村庄的认同感,如今村民公共精神式微的根源就在于乡村集体经济的衰败。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在实践中过分强调“分”的职能,“统”层面上的职能强化不足,乡村的集体经济日渐没落[12]。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紧密相连,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会从根本上增强村民对集体的归属感,激发个体的主人翁意识和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村民会对乡村事务保持高度热情,积极关注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能主动建言献策,从而不断完善乡村治理。当前集体经济日渐衰败,村民对集体的认同度不断下降个体从集体中不断分离出来,乡村陷入了利益分化,的困境,基于共同利益形成的公共精神也不断淡化此外,集体经济也一度繁荣了优秀的乡村文化,和。睦、互助、协作是其代名词,如今集体经济日渐衰败,这些优秀的乡村文化越来越少地出现在乡村生活中。缺少了这些文化的软性约束,村民在公共事务上表现出一些“占便宜”“搭便车”的消极行为,这使得乡村共同体内部的公共价值日渐式微。
(三)乡村权威的没落弱化了乡村共同体的行动基础
乡村权威的构成既有来自乡村组织、乡村精英的民间权威,也有村干部、村两委、政府的政治权威但如今这些权威都在不断弱化,不能有效整合村庄,内部资源开展集体行动。一方面,自农业税改革以来,基层政府缺少经济基础而无法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与村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割裂,国家政权和乡村社会的脱节使得基层治理以一种悬浮化的状态运行,乡村失去了基于权威建立的集体行动机制,合法性来源的丧失也进一步导致干部缺少了积极治理的动机,权威不断弱化。另一方面,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随着集体经济的衰败而陷入发展困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蕴含着治理内涵,其经营收入能够保障其他村级组织的运行,还要为内部村民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但当前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育不良,缺少足够的经济能力满足村民的公共诉求,无法再成为凝聚人心的重要媒介。由于缺少了村民的支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动员能力下降,建立在村民依赖和信任基础之上的组织权威也随着内部个体的离开不断没落。
(四)治理方式的异化偏离了乡村共同体的目标图景
国家在乡村建设中为了提高效率,几乎包揽了方方面面,“保姆型”的治理占据了村民和干部原本就有限的自治空间,打击了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一方面,基层政府的治理目标上移,较少地关注农民本身的需求,更多地将重心放在上级输入的资源上,推着治理朝着对上负责、对内脱离的异质化方向发展同时还要应对上级的多头考核,干部成为了注重工,具理性的“治官之官”而非注重价值理性的“治民之官”[13];另一方面,干群疏离带来的村民对村庄事务冷漠的态度进一步导致监督意识的缺乏和监督机制的缺位[14],村干部有了一定自由裁量的空间,将一些政策资源内化为个人人情交易的私人资源,淡化了乡村治理公共性的价值内涵。此外,基层“烟囱式”的权力向度催生出刚性化的治理方式[15],村民多数时候被排除在了政策协商流程之外,由于缺少有效的对话机制和沟通平台,村民长期的妥协最终会演化为群体性抗争,使得治理偏离目标。
三 “屋场恳谈会”:地方治理的创新实践
(一)制度基本概览
“屋场”是南方地区对于“自然村”的叫法,尤其在中部地区最为广泛。南方地区由于受到地形的影响,“屋场”多是以分散的状态分布,在衡南乡村,屋场是村组交流的场所。衡南县政府为了更好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现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成果有机衔接,2019年,衡南县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创新“屋场恳谈会”制度,2021年4月衡南模式开始在衡阳市全面推广。截至2021年6月22日,衡阳市开展各类屋场恳谈会9023场,参与群众43万人次收集问题13854个,听取意见建议10194条,共解,决问题8406个[16]。衡南县的“屋场恳谈会”制度重新强调群众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是新时代“枫桥经验”①的本土化实践活动,为重塑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制度具体内容
衡南县的“屋场恳谈会”制度主要通过“屋场的实践进行,通过屋场平台实现多主体在多领域的共治。目前,在已经开展的“屋场+”实践中,基层党组织和相关的村治主体主要围绕八个方面内容进行相关治理活动,见图1。
一是“屋场+党史学习”。衡南县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老兵讲党史、百姓讲红色故事的形式,密切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将基层党组织的力量重新嵌入到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中,增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动员能力
二是“屋场+平安管理”。衡南县将警务资源下沉到乡村社区,大力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保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基层的营商环境。衡南县通过屋场恳谈,了解村民自身对于流动人员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期盼,并以此作为未来工作创新的立足点。
三是“屋场+扶贫救济”。衡南县通过屋场恳谈交流,让相关贫困家庭通过定点帮扶、政府兜底、村民互助的形式走出困难
四是“屋场+。两委选举”。衡南县通过屋场恳谈将村(社区)两委换届宣传公开化、透明化,鼓励村民代表和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进行交流探讨,表达诉求,直面干部之间、村民之间和干群之间的矛盾,更有效率地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
五是“屋场+法制宣传”。衡南县定期派出法院的党员将普法活动带到乡村,带到屋场,结合实际案例向在座的村民宣讲有关毒品犯罪、诈骗罪的法律知识,为一些村民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补齐乡村法制宣传的短板。
六是“屋场+信访”。借助屋场恳谈这一渠道衡阳县纪委监委联合各镇政府,就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难题,定期到村组召开屋场恳谈会,力求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将“上访”变“下访”,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七是“屋场+产业振兴”。衡阳县开展惠农政策,涉农法规的宣传讲解;加强村民生产技能的培训,为村民滞销的农产品打开销售渠道;通过实地考察,挖掘符合实际的乡村产业,以此为支点,发展乡村经济和公共事业。
八是“屋场+文明建设”。衡南县主要通过开展文化惠民晚会来加强村民的精神文明建设,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为村民送上政策解读、农技推广、科学普及、垃圾分类、法律和医疗知识等服务。
“屋场+”的模式是衡南县“屋场恳谈会”制度的具体表现,它从根本上改善了干部、群众以及干群之间的关系,在屋场恳谈会中,更多地强调民主、平等对话以及协商的成分,重新激发了共同体中各个主体对于乡村公共事务的热情,提高了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民主议事能力以及自治能力。“屋场恳谈会”制度探索出了新时期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有效途径,契合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要求。
四、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路径选择:“屋场恳谈会”中的衡南经验
“屋场恳谈会”制度,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以屋场为基本载体,以恳谈会的形式来解决乡村的公共事务问题。在恳谈的过程中,强调干部和群众之间应对话而非对抗,强调协商共治而非干部的“一言堂”,强调民主平等和基于相互尊重基础之上的协同治理,进而最终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见图2。
(一)坚持党建引领,协调治理资源
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新时代推动我国治理能力提升的一大创新举措,当前的基层党建与广大群众和乡村社区脱节,陷入了党组织建设悬浮化的困境。重新唤起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动员能力和社会统御能力,就要把党的力量嵌入到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基层党建从悬浮走向嵌入的组织路径转变[17]。
一是推动治理主体和治理资源下沉。衡南县强调基层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性,通过党员联户的方式,密切党群关系,发挥好村里老党员的动员能力,让党员承担好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矛盾调解等责任。
二是推动治理主体的协作和治理资源的公平分配。基层治理尤其是乡村治理的效能低,主要归因于各部门协作度差,有效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管理层级过多,基层面临多头检查,自由度和积极性大打折扣。衡南县以屋场为治理载体,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在各部门党组织的引领下,将宣传、公安、司法、民政、扶贫、产业振兴、信访等部门职责搬到屋场上进行,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到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真正让屋场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平台,提高基层治理效率。
三是推动集体经济中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资源效益增值。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在集体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统御、动员、整合协调等作用。随着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建设任务的开展,基层党组织势必要进行现代化转型,重新担负起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重任。衡南县以屋场为平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动员功能,一方面通过村企联建的方式,将村镇党组织、龙头企业和村民、土地、资本等要素统合起来,优化村集体资源的配置,实现乡村资源效益的增值,推动村级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探索村企党委联建模式,将企业的党组织纳入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建立对集体经济的多元化管理制度,为村民参与集体经济提供制度化保障。
(二)激活治理力量,提升自治能力
村治主体是乡村治理共同体中的核心要素之一,是乡村重要的自治力量,村治主体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的效能。随着农业税改革、城市化等原因,农村的精英主体不断向城镇流入,村治主体越发“空心化”。针对这一问题,衡南县一方面从乡村内部选取威望高或者经营能力强的人担任村干部,另一方面通过下派驻村干部的方式来凝聚和引领村委班子,塑造有力的村治主体。
一是吸纳乡贤能人。虽然村民在乡村治理中有着主体性地位,但是乡贤能人凭着自身的素质能力示范引导着治理的具体方向,同时也具备组织动员和统筹资源的能力[18]。衡南县探索建立乡村共同体中常态化的精英吸纳机制,“选好带头人”是机制运行的核心。经营能力好的标准:能为乡村创新经营理念,引进外部资源,有利于乡村产业发展和本土资源的开发;社会威望高的标准:能增强群众动员能力,通过个人权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乡村规划的延续性。
二是下派驻村干部。上级部门下派到基层推动农村发展的工作人员,是一种外力型的乡村建设和发展机制,其实质是科层制在基层政权的延伸。向农村派驻工作队是中共一直以来的工作方式,工作队的性质、组建方式和工作重心随各时期的不同任务而变化,它对贯彻党的方针、推动农村发展有重要意义[19]。中共衡阳市委2020年发布的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在全市推广“屋场恳谈会”制度,建立联村驻村干部制度,驻村干部要让“屋场恳谈会”成为拉近干群关系的桥梁,凝聚村委力量的主心骨。
(三)再造公共空间,重建关系网络
在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要重视对于公共空间的建设。公共空间能为乡村各参与主体提供一定的场域,让个体在这个特定的场域中进行社会性接触。将一部分私人事务放到公共空间中讨论,消解矛盾分歧,从而形成高质量的社会网络关系。衡南县坚持将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将屋场打造成公共参与的空间。让村民、党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以及其他部门干部作为主体充分参与其中,借助屋场这一空间,进行政策宣讲、项目公示、信息公开、文化建设等活动,见图3。屋场恳谈不仅是一种高效的治理方式,更是干群实现平等对话的空间,在屋场中,传统“熟人社会”的回归,基层民主协商的精神又重现。
(四)培育公共精神,增加价值认同
针对乡村公共精神式微的现象,乡村治理应该在尊重差异性的基础之上创新公共事务治理新模式,在不断实践中提升村民的公共精神。
首先,在资源下乡和项目制治理的背景下,要改变政府主导的治理方式,更多地依靠屋场恳谈,将村民纳入政策议程中来。通过村民自治结合国家供给的方式来完成乡村建设项目,在发挥主体优势和降低成本的同时激发村民参与感和责任感。公共精神文化将有效化解市场化背景下乡村治理主体私利化的倾向,实现各主体从“机械式协作”到“有机化协作”[20]。
其次,重塑公共精神的另一个方式就是重振乡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合作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建立在村民个人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型集体经济,扶持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集体经济通过共同的经济利益强调公共参与,将原,子化的村民重新凝聚在共同体中,吸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为乡村发展积极献策,重塑个体的公共性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的壮大将带动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对内部弱势群体的扶持,更能提高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和信任度,推动新型的乡村生活共同体形成。
衡南县利用“屋场恳谈会”,帮助各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村民为村级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因地制宜地为各村引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政策吸引企业对村级合作社进行直接帮扶、推行、“村社合一”模式等方式,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推进了乡村振兴。村民的经济来源有了保障,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村庄事务和村庄发展,公共参与的基础得以夯实。
(五)推动公共建设,增强民众幸福
乡村的公共性建设既包括与人居环境改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环境治理等具体性工作,也包含提供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乡村的公共性建设连接民心,关乎民生,与村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密切相关。但在当前的乡村公共建设中,存在如乡村公路建设质量不达标、交通网络不完善、医疗和教育资源短缺等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也阻碍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针对当前乡村公共建设中的通病,衡南县充分利用“屋场恳谈会”这一形式,让干部群众共同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一是通过盘活乡村闲置资源, 推动公共服务发展。衡南县在各地的恳谈会中了解到,县下辖的众多乡村都存在旧校舍、农房、宅基地闲置的情况。为解决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供需失衡的困境,衡南县在征求村民意见、参考专家建议之后,将这些闲置的资源改造成村卫生室、书屋和村民活动中心,有效破解了村级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难题,改善了村庄环境,提升了村民的基本生活满意度
二是通过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升乡村公共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政府、村民、社会组织等都是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必不可少的主体,同样也是乡村公共性建设中的重要主体。衡南县借助屋场这个平台让政府、村民、社会等主体平等协商、通力协作,创新,以政府拨款为主体,村民自筹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此外,衡南县鼓励一些乡村租赁、拍卖原有的公共设施和资源,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身公共事业。衡南县的创新手段,大大提升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有效推动了乡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
(六)加强科技赋能,实现治理监管
如果说屋场能为“熟人社会”的回归创造条件那么“科技+屋场”能有效推动“半熟人社会”的联结,和互动,将更多相关主体纳入到乡村治理共同体中通过科技赋能的方式,有效降低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村民提供更多表达诉求的渠道,形成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政策制定体系。村民也可以多渠道监督政府行为,推动共同体内部各主体更好地实现多元协作。衡南县在推行“屋场恳谈会”的过程中加强了科技支撑,在疫情期间,利用微信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将屋场搬到线上平台,通过这样一种超越空间的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衡南县还在积极探索“智慧屋场”的建立,考虑到村庄有很多人外出打工无法参与到线下屋场会中来,为了增加在外人员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度,衡南县探索建立“智慧屋场”,将线下屋场的活动融入到线上平台中。同时开通考核管理平台,收集既往屋场恳谈会的相关信息并存档,作为评价考核依据。
五 结 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首先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衡南县的“屋场恳谈会”制度创新了乡村治理新模式,是乡村振兴战略具象化的结果,通过党建引领、激活治理力量、再造公共空间、培育公共精神、推动公共建设、加强科技赋能等方式重塑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衡南经验为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一是“屋场恳谈会”坚持了以群众为中心的基层协商。国家层面,我国实行代议制形式的间接民主,更多地依靠政治代表参与协商和治理,存在一定个人偏好的选择。“屋场恳谈会”是一种基层直接民主的积极尝试,干群之间没有距离,以群众为中心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参与村庄事务治理,符合党的十九大强调的“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二是“屋场恳谈会”。形成了问题导向的运作机制。“屋场恳谈会”之所以能高效地了解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就在于形成了问题导向的治理机制。一方面,在压力型体制下,衡南县向上承担着基层治理的目标,向下面对着基层群众复杂多样的需求,“屋场恳谈会”就是衡南县面对现实治理问题做出的自上而下的创新;另一方面,屋场为村民搭建平台,干部和村民面对面交流,把村民的迫切需求作为基层工作开展的出发点,这就又形成了自下而上的问题导向。
三是“屋场恳谈会”形成了“五治融合”的治理逻辑。衡南县立足于“三治融合”,借助于“屋场恳谈会”,总结出“五治融合”模式,将自治、德治、法治、政治和智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提升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效能。“自治”即重构村治主体,通过吸纳乡贤能人和下派驻村干部,提升自治能力;“德治即培育公共精神, ”通过创新乡村建设模式和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来提升村民的集体主义精神;“法治”即通过屋场,进行法制宣传和司法调解;“政治”即坚持党建引领,将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实现治理资源有效整合;“智治”即科技赋能推动乡村治理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 ,
注释:
①枫桥经验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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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华大学。本文系衡阳市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B(Ⅰ)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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