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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放宽村党组织书记年龄限制的建议

    访问量:114    发布时间:2024-03-29    【字体:

关于适当放宽村党组织书记年龄限制的建议


近年来,不少地区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年龄限制,一般不超过55周岁。从基层反映和实际效果看,该项规定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其原因在于:

一是60岁左右仍年富力强,不宜“一刀切”。年至55岁的村党组织书记,经验相对丰富,家庭负担相对较轻,能全身心地投入村里事务,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期”,“切”下来非常可惜。当前我国逐渐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人口红利逐步消退,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助于让有意愿又有能力的55岁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继续发挥余热,更有利于对全社会就业或者再就业起到示范性作用。

二是优秀党组织书记是财富,应该“用到位”。当前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村党组织书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长的村党组织书记往往经验丰富、稳重老成、群众认可度高,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农村一线,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更需要一些年龄稍长、经验丰富、熟悉情况、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要用好用足用活这笔“无形财富”。

三是“老中青”组合是薪火相传,有效“传帮带”。唯年轻是取是对“年轻化”的片面理解,“年轻化”的定义不只是年龄,还有思想观念、精神状态。把年龄绝对化,甚至“拔苗助长”,势必出现“降格以求”的现象,可能会削弱基层治理能力。各个年龄段的村党组书记都有其优点和长处,不能以“年龄”作为硬条件,应当重能力而不是一味地看重岁数。只有做到老中青相结合,实现梯次配备,充分发挥“传帮带”的接续作用,才能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

基于此,建议将村党组织书记年龄限制适当放宽至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5周岁。


    作者:衡山县县委宣传部 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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