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领导、协调市级社科类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市级社科类学会的业务管理工作;对社科类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向社团登记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对社科类社会团体制定章程、组织学术研讨活动进行指导和审核;对社科类学会吸收境外人士为会员或担任名誉性职务进行核准。
2、组织和推动所属团体会员及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和学术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和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的重点课题研究。
3、做好社科知识的普及工作,促进社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社会提供社科咨询服务。
4、承担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社科成果鉴定及评奖活动。
5、加强与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院所及自然科学界的联系协作与学术交流。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社科队伍建设,关心社科人才的成长,维护社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二)机构设置
根据衡办[2002]4号文件、衡编办函[2016]7号文件,衡阳市社科联内设两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省内外社科联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市社科联顾问、委员的联系和活动安排;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统计、老干服务等工作和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2、学会科研工作部
负责市级学会管理,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理论研究,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负责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社会科学类重点学科研究基地建设;承担湖湘文化研究所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市社科联机关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财政拨款收入246.08万元,其他收入9.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55.28万元,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2.19万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118.55万元,项目支出65.0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83.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73.83万元。因此,2016年度收入总计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82.38万元,增长47.65%;2016年度支出总计183.64万元,比上年减少17.79万元,下降8.83%。
2016年度总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主要增加了《衡阳抗日保卫战》出版经费、增人增资经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提标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经费、市直党政群机关追加工费经费、市直公务交通补贴、船山学研究及品牌传播经费、市产学研结合专项经费、住房公积金等。2016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里的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8万元,占96.4%;事业收入为零;经营收入为零;其他收入9.2万元,占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5万元,占64.56%;项目支出65.09万元,占35.44%;经营支出为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5.28万元,比上年增加82.38万元,增长47.65%。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3.64万元,比上年减少17.79万元,下降8.8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1.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65.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5.0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99万元,公用经费8.3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5.57万元,“三公”经费未超出年初预算,主要是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接待费2.25万元,比上年增加1.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调研活动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比上年减少5.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公车改革后减少一辆车的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市社科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社科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3万元,比上年减少47.85万元,下降49.49%。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社科联全年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零。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市社科联共有车辆1辆,属一般公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社科联2016年在预算配置和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遵循财政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等进行配比与分配,确保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年初整体绩效目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衡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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