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社科联部门预算公开_衡阳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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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社科联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1621    发布时间:2017-11-09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领导、协调市级社科类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市级社科类学会的业务管理工作;对社科类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向社团登记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对社科类社会团体制定章程、组织学术研讨活动进行指导和审核;对社科类学会吸收境外人士为会员或担任名誉性职务进行核准。

(2)组织和推动所属团体会员及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和学术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和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的重点课题研究。

(3)做好社科知识的普及工作,促进社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社会提供社科咨询服务。

(4)承担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社科成果鉴定及评奖活动。

(5)加强与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院所及自然科学界的联系协作与学术交流。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社科队伍建设,关心社科人才的成长,维护社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机构设置

市社科联内设两个科室:办公室、学会科研工作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社科联只有本级机关,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社科联本级机关。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3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6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8.3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8.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万元。较去年增加13.6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1.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衡阳社科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衡阳社会科学》编辑、印刷等方面;社科研究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湖湘文化研究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整合研究力量与资源、开展湖湘文化课题研究、湖湘文化研究所的运行等方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科基金课题研究;社科普及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社科知识宣传、普及、举办学术讲座、论坛等;市优秀社科著作出版资助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市级优秀社科著作的编撰、出版;重点研究基地市情研究基地市情研究项目资助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市重点社科研究基地的建设、市情研究课题的资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95万元,上升44.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以及进行公车改革后减少了一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分别比上年减少10万元和1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市社科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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